西安思源中学关于严禁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告家长书

分类:校园动态 时间:2024-03-22 来源:本站 作者:丁七

西安思源中学

关于严禁学生违规

驾驶电动车告家长书

拒绝危险驾驶,安全文明出行


尊敬的家长:

您好!

学生安全事关国家未来和家庭幸福。随着社会的发展,电动车以其经济、便捷等特点成为人们常见的出行交通工具。然而,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,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,中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上、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,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。为保障学生上下学和出行安全,请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,做好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管,严格约束自家孩子不得驾驶电动车,更不允许搭载他人。

一、要正确认识“电动车”车辆属性

目前,我们俗称的“电动车”大致可分为三类:电动自行车、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。每种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如下图:

二、要熟悉掌握相关法律规定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;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(共享电动车);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等交通工具;年满16周岁的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号牌、佩戴符合国家3C质量认证的安全头盔;不得加装遮阳伞、不闯红灯,后座不得载人,安全文明驾驶。年满18周岁以上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和普通摩托车,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及行驶证,并佩戴安全头盔;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,电动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。

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酿成事故的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188条规定,应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,监护人如果尽到监护责任的,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。

三、家长们谨记以下几点

1.使用电动车等机动车辆接送孩子时,请您和孩子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。

2.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不超员驾驶、不逆向行驶、不闯红灯。

3.接送孩子时请有序在停车位等候,请勿扎堆拥堵。

4.乘坐私家车上、下学时,要教育孩子等车辆停稳后再开门,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行人,确保安全后开门。

生命仅一次,事故无彩排。学校的制度规定和目标初衷都是为了保障学生安全,希望各位家长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和高度的法治精神,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,期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,我们的孩子能安全、健康、快乐地度过每一天!


西安思源中学

2024年3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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